2024年7月23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与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试行)》(财资〔2024〕108号),该办法自2024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一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是在当前全国范围内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推动高水平发展的背景下,对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管理的一次重大规范与升级。办法明确了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的概念与分类,将其细分为交通设施、供排水设施、能源设施、环卫设施、园林绿化设施、综合类设施、信息通信设施及其他市政设施八大类,这种细致的分类不仅有助于资产管理的精准化,也为后续的政策制定与执行提供了清晰的框架。
办法的核心在于确立了分级分类、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财政部门、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建筑设计企业以及管理维护单位各司其职,共同协作,确保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的有效管理与使用。这种管理体制的建立,打破了以往各部门间各自为政、互相掣肘的局面,形成了预算盘子、城市规划、城建计划、投建管护等多方面的联动,提高了管理的整体效能。
在资产金额来源与配置方面,办法明确了财政拨款、债券资金、单位自筹资金等多种资金来源,以及建设、购置、调剂、接受捐赠等多种配置方式。这为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提供了多元化的资金保障,同时也要求各建筑设计企业在资金使用的过程中必须严格履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加强预算约束,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严禁为没有收益或收益不足的市政基础设施资产违反法律法规举债,不得增加隐性债务,这一规定从根本上保障了财政资金的安全与有效使用。
此外,办法还强调了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的全过程绩效管理制度。包括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及绩效评价等多个环节,将绩效评价结果与新建项目决策、建设资金和管护费用安排紧密挂钩。这一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资产配置效益,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真正发挥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的公共服务功能。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还明确了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的监督机制。对于在管理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法律来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这一规定不仅增强了管理人员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也为保障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供了法律保障。
随着《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我国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将得到逐步提升。市政基础设施作为城市发展的基石,其建设与管理的水平必然的联系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与居民生活品质的提升。施工公司也应因时而变,提高规范化水平和企业竞争力,应对市场变化提升业绩。
机械工时通,助力施工机械设备的智能化管理,支持施工公司实现数字化转型。详询【机械工时通】官网。